“JF”这个编号,其实就是针对巴基斯坦的出口型战斗机专用。
巴基斯坦航空联合体,即PSA立即派人去了华夏,而且巴基斯坦空军也及时出面,表示对JF-30有着极为浓烈的兴趣。
接下来,巴基斯坦总理都去了华夏,亲自向华夏领导人提出,希望以JF-17的模式来发展JF-30。
什么模式?
由华夏与巴基斯坦联合研制,主要设备由华夏提供,不过以巴基斯坦的名义向国际市场推销JF-30。
这次,巴基斯坦也表现出了诚意,即答应承担三分之一的研制费用。
当然,这不算多。
只是,以巴基斯坦的国力,能够拿出几十亿美元研制战斗机,已经是极限了。
此外,华夏承担更多的研制费用,意味着今后在出口的时候,能够以技术授权的方式获得更多的回报。
也就在当年,JF-30的第一架原型机下线。
因为有了研制J-20的经验,加上有很多来自J-20的现成技术,所以JF-30的前期研制进行得非常顺利。
第一架工程机就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水准。
这下,感兴趣的就不止是巴基斯坦了。
在巴基斯坦基本上与华夏就联合研制JF-30达成协议的时候,沙特、阿联酋、阿曼与科威特先后开始跟华夏接触,不但表示出了采购JF-30的意愿,还提出了以出资的方式参与联合研制的想法。
巴基斯坦没钱,这些国家有钱啊。
当然,提供研制经费,也只是为了确保能够买到JF-30,最好能获得生产许可。
此外,只有资金充足,才能确保JF-30能够顺利完成。
准确的说,其实是加快研制进度。
要知道,随着洛马公司的脉动生产线达到最大产能,F-35的产量已经突破1000架,出口规模超过了300架。
JF-30要是再拖上几年,恐怕美国就会放宽F-35A的出口限制。
到时候,说不准还会把技术转让给印度,让印度自行组装F-35A。
此外,俄罗斯的Su-57项目也在加快推进,有望在这几年达到服役状态,而伊朗肯定会成为第一个进口Su-57的国家。
总而言之,不管是巴基斯坦,还是沙特等阿盟国家,都急需四代战斗机。
虽然FC-31的成熟度要高一些,但是巴基斯坦的态度影响了几乎所有阿盟国家,让沙特等国都把目光转向了JF-30。
其实,这里面有一个很关键的因素。
这就是,沙特等国其实并没有单独生产,甚至是组装战斗机的能力,因此就算今后拿到了JF-30的技术授权,也必须跟巴基斯坦合作,即通过巴基斯坦来生产与组装JF-30,因此就得跟着巴基斯坦走。
此外,用于JF-30上的敏感设备,同样只有巴基斯坦能够获得。
既然得依靠巴基斯坦,自然就得尊重巴基斯坦的选择。
再说了,几十年来,巴基斯坦空军选择的都是最适用的战斗机,从来不会买一些好看不好用的战斗机。
经过一年多的谈判,华夏最终采纳了由巴基斯坦提出的建议。
组建一个由华夏企业与巴基斯坦企业为核心的联合研制生产单位,由沙特等国加入,以出资的方式成为股东,联合推进JF-30的研制与生产工作,确保这种战斗机能够在五年之内达到服役状态。
用五年时间研制一种四代机?
显然,除了华夏,恐怕还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办到。
其实,这一点,也决定了非JF-30莫属。
为什么?
FC-31的技术状态,肯定无法在五年之内达到服役标准,只有大量采用了J-20成熟技术的JF-30才有这个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