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六章教会的意识流打法
虽然因为来的时候,并没有随身带着自己早已经用惯了的武器,但兰帕德却有理由相信,只要时机一到,王越今天肯定是死定了!而且,注定是要死的凄惨无比,死无全尸!
因为经他的手加工出来的这种“开花弹”,入身变形,触体即炸,不论是打到人身上的哪个部位,都会造成一种极其惨烈的后果。就算是手脚之类不致命的部位,这种子弹在碰撞爆炸之后,也会因为内部爆炸的作用,将伤口内部的肌肉彻底撕裂搅烂。
而且因为爆炸后弹头弹片是呈无序状穿透的,所以人一旦被这种子弹打中,那基本也就没有了太多抢救的余地。轻则截肢残废,稍重一点就是动脉破裂大出血,几分钟内人就完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二次革命之后,这种子弹由于其残忍的杀伤性从而引发大规模的人道争议,所以在近一百多年来,各国政府也都对这种子弹的使用规定了极其严格的限制。
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形下,整个西方社会是禁止军人对平民使用这种子弹的。
不过,今天的这种情况,显然对于兰帕德来说是不再这种限制之内的。并且,只要是知道兰帕德的人都知道,兰帕德这个人最可怕的地方,就在于他的“隐忍”。为了完成任务,杀掉既定的目标,他甚至愿意付出自己任何的代价。
对一个狙击手来说,枪法百发百中那只是最起码的东西,真正的高手,拼的其实就是“耐心”两个字。
而且,在血鲨部队里,一般的狙击手杀人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只要是出现在瞄准镜里的敌人就可以开枪射杀,但兰帕德的对手只有一种,那就是对方的狙击手。
曾经有一次,血鲨在西非的佣兵接了一个任务,要围剿当地的一个部落武装,结果行动的小队落入陷阱被几十个狙击手围困在大山里。兰帕德奉命营救,结果一天一夜的功夫,就被他深入对方腹地,然后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把这些狙击手一一隔空点名,杀了个精光。
而和他同行的战友,却根本不知道他是怎么杀的!还以为是对方见事不可为主动撤退了。
所以,尽管兰帕德在外面的声名不显,也不会有什么人去关注他,但是在整个血鲨部队里,甚至整个西非战场的雇佣兵中,他的名头就等同于于格斗界里的大师级高手一样。
“死神镰刀”之名,简直让人从心里往外的那么颤栗。
在战场上,他的敌人甚至永远都不知道属于他的那一颗子弹,究竟会在什么时候,从哪里射出来的?
这也是兰帕德自信的原因所在,我的功夫虽然不如你,但杀人需要的却只是一颗子弹而已!军人手中的枪才是这个世界上最致命的武器,功夫再厉害,钢筋铁骨也好,身法如风也罢,只要武器的威力足够巨大,那就没有杀不掉的人。
所以,就在王越和劳伦斯交手的这一瞬间里,兰帕德已经为他精心的准备了五颗刚刚制作完成的铅芯开花弹头。
在这个年代,大口径步枪弹的杀伤力原本看的就是穿透力,尤其是现在新出的一种钢芯子弹,一百米内可以穿透两公分厚的钢板,有效射程800米,甚至1500外也可置人于死地。只凭这一点,就远远的现在军队普遍装备的铅芯圆头步枪弹。但是,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这种圆头的步枪弹却最适合用来刻制开花弹头,三百米内,杀伤力之巨大,简直让人无法想象。
只要用了这种子弹,一个普通的血鲨战士都能变成战场上最凶厉的死神,更何况是兰帕德这种专门狙击狙击手的用枪高手!
“这个王越的功夫,的确是厉害到了极点。要不然也不敢一个人挑战整个军方,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不管他成功还是失败,都足以让任何人心生钦佩。但可惜的是,你杀了米勒上校,那是我最崇敬的长官,还有我的战友们,他们的死,都需要你的鲜血来祭奠,所以能亲手把你杀掉,即是我的荣幸,也是你的幸运。至少我会让你死的毫无痛苦!!”
放下手中的刻刀,兰帕德轻轻的吹了一下手中的子弹,然后把它小心翼翼的放在了面前的桌案上。上面已经有了四颗子弹,尖端的头上一纵一横,深浅如一,妙手天成,就像是在子弹上雕出了一个个竖立在战友坟头的的十字架。
这是一个代表了荣耀和拯救的符号,但同时也代表了死亡。在教会还没有形成规模之前,十字架本来就代表了最严厉的一种刑罚,死刑。
桌子上还有一把配备了老式瞄准镜的步枪,一米多长漆黑的枪管下面木质的枪托已经有了一些磨损,显然这把枪的年头已经不短了,但这其实已经是安德烈-舍普琴科能为他找来的最好的一把狙击步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