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转过去!”谭雅抱着一堆衣物,羞红了脸蛋。
林天呵呵笑了笑,女人就是矫情,刚刚做那种事的时候早就被看光了,现在才想起来害羞?女人的心思真是男人没办法理解的。他背过身,看向窗外,身后悉悉索索的声音响起。
“好了。”小妮子轻声呢喃,在他身后羞怯地摆弄着手指。
“嗯。”林天闻声回头,眼前顿时为之惊艳,换上了休闲服饰的谭雅,整个人的气质完全改变了。
吊带衫、牛仔短裤,露肩露腿,小清新的感觉扑面而来,褪下军装,她就是都市里那些时尚小妞中的一员,热辣、青春、富有朝气。
“不好看?”谭雅低声问他。
“好看,好看,比你穿军装的时候更性感。”林天盯着她那不用挤就深v显露的胸沟,吞了口唾沫。
这样的大凶器,水灵灵的乌黑眼眸,精致迷人的脸蛋,清纯的气质,绝对是秒杀宅男的杀手,放到文明世界定会惊爆无数人的眼球。
轰隆!一声没有任何征兆的巨响在军营外爆炸,玻璃片片震碎,巨大的火光冲天而起,枪声和呐喊声随即刺穿了黑夜里的宁静。
地板上,两具身体紧紧贴在一起,表情惊骇地抬头向外看去。爆炸那一瞬间,林天就将谭雅扑倒,护住她的脑袋,身后的玻璃碎片如雪花飞舞,溅落满地。
枪声大作,汽油桶疯狂爆炸,卡车被掀飞,轮胎和零件七零八落撒向天空,淡蓝色的烟雾和滔天的火光在探照灯下肆无忌惮蔓延。
军营里的士兵嘶声叫嚷,被杀个措手不及,一大群身着草绿色迷彩旧军装的人正疯狂进攻,利用爆炸,制造出无数混乱。
“哪一方势力?”林天飞快爬起来,从壁橱里找出衣物,顾不上遮羞,扯掉浴袍,简单套上衬衫和裤子。
“是我们的人,是佤邦军!”谭雅喜极落泪,她的族人,她的父亲,终于来解救她了。
“太好了,我们走!”林天套上崭新的军靴,系好鞋带,捡起随身物品,拉上她逃出房间。
走廊里望风守卫的士兵都不在了,两方人马一开火,所有人都去冲锋陷阵,没人顾得上这个房间。
嗒嗒嗒嗒
卡宾枪的声音震耳欲聋,碉堡内的机枪和战壕边的重机枪也开始疯狂喷吐火舌,强大的火力压制下,佤邦战士的进攻被遏制在一排铁丝网外。
他们武器不精,训练不足,窝窝头加步枪的装备,完全没办法和军阀势力抗衡,麻雀战是他们的拿手好戏,进攻重兵陈列的据点就有些力不从心了。
“擒贼先擒王,谭雅,你们佤邦将会在金三角拥有第一个据点。”林天握紧了那柄乌黑的千牛刀,疾走如飞。
谭雅愣了一下,眼神里霎时充满了欣喜,这个伟岸的男子,此时此刻在她的视线中,背影比山高,比湄公河奔腾不息的洪流更有气势。
“站住!”楼房走廊旁边,两名持枪士兵瞄准了他们,谭雅心头大惊,刹住脚步。
“哥们,不认识了?我是你们吴将军的贵宾,外面发生什么事?”林天根本不听他们的命令,笑着大步走过去。
“回去!没你的事!”士兵搂动枪栓,大声威胁。
林天摊开手耸了耸肩,转过身,就在两名士兵放松警惕的这一瞬,翻手射出一道死亡之光,洞穿了左侧士兵的咽喉,军靴横扫而出,咔嚓一声踢断了右面那个家伙的脖子!
咕咚!两名士兵软绵绵倒下,一秒内,同时见血封喉,秒杀!
谭雅一对美眸震惊地望着他,欣喜,狂喜,内心无比的激动,她跟对了人,这就是她梦中的白马王子,没错,就是他。
“接着。”林天抛给她一杆枪,收走匕首,一手举着卡宾枪,阔步奔向楼梯。
嗒嗒嗒
沿途所过,枪声怒啸,士兵的尸体横七竖八躺倒在通道中,那单手执枪的男人,犹如一尊不知疲倦的杀人机器,肆意收割所有肮脏的灵魂,人挡杀人,佛挡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