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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第一百四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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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卿卿担心与那伙人撞上尴尬,抱着心机鸟朝相反的方向跑。她跑出去没多远, 便见前方有草丛在晃动, 从声响和脚步声以及微弱的心跳声, 她可以断定对方是五个人。

这片区域,只有刚才那伙人。

莫卿卿顿时知道,肯定是那年轻人带着人回去给陈迎曦报信去了。

她悄悄地跟在他们的身后, 心想:“我要不要悄悄跟着他们去把陈迎曦宰了?”她又想起那首领说对方有个总司令想和风倾然谈合作。风倾然没有拒绝他的合作, 只是提出的要杀掉陈迎曦的条件,对方不答应,暂时还处在僵持状态没谈拢。首领还说陈迎曦在这边的威望很高。如果陈迎曦好杀, 早被风倾然带着人打死了。陈迎曦不好杀, 自己过去杀她, 会不会像之前遇到陈迎曦和展正曦那样被带着人围攻,双拳难敌四手, 她万一打不过, 被逮了, 让他们拿她去跟风倾然谈条件,会很丢人的。如果她杀了陈迎曦,后果会怎么样?

莫卿卿想到那首领说风部只有不到万人,而这边搭起来的帐篷就一眼看不到头, 那数量不知道是风部的多少倍。万一对方见谈不扰,打着给陈迎曦的报仇的旗号, 打到风部去怎么办?

莫卿卿觉得自己可有自知之明了。她的头脑没有风倾然灵活, 让风倾然出主意看怎么干掉陈迎曦, 比自己莽莽撞撞强得多。

她决定暂时不去找陈迎曦。

她不去找陈迎曦,最好就不要让陈迎曦知道她。

万一那首领骗了她,引她去到别的地方,陈迎曦再带着人来杀她呢?

莫卿卿这么想着,便下定了决心。她抽出放在背包里的兽角,提起兽角就朝着那跑起来比蜗牛还慢的五个人赶了过去。

莫卿卿不是嫌他们比蜗牛慢,是他们真的比蜗牛慢。就是原始森林里的那种背着一个一两米高的大壳的巨型蜗牛,那蜗牛的壳呈椭圆形,身上粘粘滑滑的,爬过的地方留下一排长长的粘液,那粘液呈透明状,比冰还滑,奔跑时踩在上面,就是哧溜一下子摔地上去了。这种蜗牛每次见到鸟,就缩成一圆,沿着山坡就往下滚,滚得可快了。卡在树上时,就把尾巴伸出来,身子扭成S型。心机鸟见到那蜗牛,馋得眼睛发绿,但从来没有追上过。

她与他们只相隔二三百米距离,她眨眼的功夫就赶到了他们的面前,截住了他们的去路。

跑在最前面的正是那年轻人。

他的脸被他叔叔打得肿得跟个猪头似的。

这一点莫卿卿就很服那首领,他是真的看出惹不起她,教训侄子是教训得真心实意。莫卿卿觉得吧,他还是缺了点做首领的教。就算是亲侄子,不听从指挥,该料理就得料理了。他不杀侄子,甚至不把侄子控制起来,让他乱跑惹事,那就怪不得她了。

她冲到那侄子的面前,将手里的兽角对着那正全力奔跑的侄子的面前。

那侄子看到她突然蹿出来吓了一大跳,然而,她离得太近,那兽角当时离他只有不到三十厘米远。

莫卿卿觉得,这种情况下,如果是自己,即使没看清是什么情况,都得立即扭腰卧倒,哪怕是往旁边摔,也得避开。

这一位则是情急之下,脸色骤变,大叫一声“啊——”地刹步。他的速度不快,但正是用了全力在奔跑,于是一下子没刹住,那胸膛迎着她锋利的兽角就撞了过来,顿时被兽角串了个对穿,像一颗糖葫芦似的挂在了兽角上。

汩汩鲜血顺着心脏位置处的伤口便往前涌。

他难以置信地看看胸膛,又再看看莫卿卿,说:“你——”

莫卿卿说:“你叔叔有你这么一个侄子,真是倒了血霉。”

另外四人见状,两人吓得大叫一声,连滚带爬起地往首领方向跑去。

另外两人则几乎同时抽出武器朝莫卿卿杀过去。

一人是用刀的,跳起来就朝莫卿卿劈了过去。

另一人则是用弓箭,他刚把弓箭从肩膀上取下来,正将箭搭在弦上,莫卿卿已经是一步蹿到他的面前,用兽角捅穿了他的心脏,又再一拳砸烂了他的脑袋。

近身搏斗,她就没怕过谁,见到异兽都是正面搏斗。因此,打起来的时候,先放过了这用刀的,从用刀的这人头上跳过去,跳到他的身后,把用弓箭的打死了。她打死弓箭手以后,再回身对着用刀的人抬腿一脚踹去。

她这一脚用足了力气,就见到那人的胸膛跟豆腐似的被踹得凹陷下去,身子弓得格外诡异,他的肋骨和脊椎骨都发出裂响声。他撞倒沿途的草和藤蔓,倒飞出去二十多米远。那些草和藤蔓在他身上拉出无数的血痕。他倒在地上时,已经是双眼凸起,不动了。他的骨头被莫卿卿一脚踹断后扎破了背后的肉,露了出来,白森森的骨头沾着鲜血还挂着碎肉,看起来格外的惨。

莫卿卿“呃”了声,顿时一阵恶寒。她忘了,普通人不像异兽,没有异能和坚固的鳞甲或厚实的皮毛做防护。她把普通人当异兽踹,踹得那人死得惨了点。

不过,打敌人,管他怎么死,打死了就得了。

那首领发现侄子死了,即使不想给陈迎曦报信,也要去报信了。

莫卿卿杀了这五人后,就朝着那伙人赶了过去。

既然要把他们留下,就得全部留下,一个都不能放跑。

她打猎的时候,冲进野兽堆,野兽会吓得四散逃蹿,她又只能朝一个方向追,往别的方向逃蹿的野兽就都成功逃脱。人在危险来临时,也会分散跑。

那首领的异能不错,是能觉察到心机鸟的。

莫卿卿把心机鸟留在原地,朝着他们摸了过去。她从队伍最后面的人开始杀。

她赶到落在最后面的那人身后,用手里的兽角捅穿那人的心脏的同时,又再一拳砸断脑袋。

这是她在原始森林里养成的习惯,不打算改。

打烂头部,是阻止对方行动。异能强大的生物,心脏是第二条命,比脑袋更重要。

队伍里会不会少人,不用回头看,听脚步声和心跳声就知道。

莫卿卿发起攻击,就必须在他们察觉前尽可能多地杀掉对方。

这些人为了狩猎,还摆出了相互照应的阵型,彼此相隔的距离保持在十几米的范围内。这点距离还比不上莫卿卿蹦一步的距离。她的速度快,动作连贯,一步一个。从跃到人身后,把兽角捅进人的心脏和砸碎人的脑袋,几乎是同时进步,一切只在眨眼的瞬间便已完成。她杀死一人后,抽出兽角,毫不停留地跃向下一人。

莫卿卿的速度很快,算得也很好。

然而,她却算漏了,人死后,被捅穿心脏时,会有鲜血溅出来,以及,空气中会有血腥味的。

那些穿着衣服或兽皮装的人,喷涌出来的鲜血被衣服挡住,只在胸膛渗出大量的血渍,并没有溅出去。当她的兽角捅穿一个露着胸膛的人的心脏,又再抽出来时,鲜血从他的胸膛里喷溅出来,如一团小雨点洒向地面。随着倒地的人增多,血腥味也已经非常重。

莫卿卿见到有人扭头,朝溅到肩膀上的血看去。她冲上去,用兽角捅穿了那人的心脏,又再奔向下一个。

她赶时间!得趁他们逃跑前多杀人。

她以为他们会发现她,顿时紧张坏了,赶紧又杀了几个。然后才发现,跑到前面的人压根儿没有觉察到她的身后搞坏破,他们还在前面追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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