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初见梦儿
时间转到了1998年的12月20号,又逢周末。
曾凌风接到了曾垂普打来的电话,让曾凌风代他去看望一下上个星期那场事故的伤员。曾凌风无奈,自己老爹要求了,他只能照办了。
几个轻伤的伤员,经过一个星期的治疗,倒是没什么问题。
而那个重伤的伤员,虽然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情况仍然很严重。
重伤者名叫郑兴国,是丹兴县百合乡人。据曾凌风了解,郑兴国是独子,父母都健在,俱已高龄。老父前年中风,为给老人家治病,将一个原本勉强过得去的家庭搞得债台高筑。老人家命是保住了,却落下偏瘫的毛病,长期卧床。对靠在地里刨食来维持的普通农村家庭来说,这等于是一个不住吸钱的巨大黑洞。
郑兴国有两个小孩儿,一儿一女,大的是女儿,今年十三岁,正在丹兴县石会镇初小儿子十一岁,在百合乡小学念五年级。
老父亲治病需要钱,二女上学也需要钱,无奈之下,郑兴国就只能是出门打工了。只是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事故,而且他正好成为了最倒霉的那个人。
郑兴国看上去四十多岁的样子,很苍老。曾凌风不知道他的真实年龄,也许其实际年龄不如他表面年龄那么大。
一个四十几岁的中年妇女和一个清秀的女孩都穿着打补丁的衣服,紧紧张张地站在一旁。眼睛红肿,显见得刚刚哭过。
估计那妇女该是郑兴国的爱人,脸上很多皱纹,头已有些花白,生活的艰辛明显在她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倒是脸型轮廓十分协调,五官也端正,年轻时想必是很好看的。这一点,她身边的小女儿便是明证。
女孩儿和她长得很像,瓜脸,柳叶眉,模样精致,纵使愁云满脸,尚在抽泣也掩饰不住天生丽质。偶尔抽*动的双肩和清澈双眸里流露的哀愁,让人不自禁的心生怜惜。虽然只有十四岁,身材也已有几分婀娜的意味。
看着眼前的小女孩儿,曾凌风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只是,他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有这种感觉。
突然,曾凌风脑海中闪过一道亮光。曾凌风想起了女孩儿的名字,郑语梦。曾凌风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见到女孩儿之时有那种熟悉的感觉了。
前世的时候,曾凌风就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叫郑语梦,也正好是百合乡人。和眼前的这个女孩儿一对照,曾凌风就确定了,此郑语梦正是彼郑语梦。
曾凌风就有些唏嘘。
记忆中,郑语梦的家境是不太好,只是,曾凌风和郑语梦认识的时候,已经是2002年,曾凌风和郑语梦念高二的时候,那是四年之后了。
在记忆中,曾凌风并没有听郑语梦说过郑兴国出事的事情。曾凌风转念一想,前世渝丹高速公路在这个时候还没有开始建设,甚至还没有提上议案,郑兴国也就不会出现在他出事的地方,也就不会出现这个事故了。
这样想来,曾凌风就有些过意不去,要不是因为自己将渝丹高速公路的建设提起,郑兴国想必就不会出现这个事故吧?
就在曾凌风有些分神的时候,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走进了郑兴国的病房。医生看了看郑兴国,就对郑兴国的妻子说道:“你是郑兴国的家属吧,有些情况需要和你说一下,你请跟我来一下。”
郑婶看了看自己的丈夫,跟着医生出了病房。
曾凌风这个时候并没有进病房,见郑婶跟着医生向外走,下意识的跟了上去。
医生见曾凌风就是一个孩子,也没问什么。而郑婶因为心中想着事情,根本上就没有注意到曾凌风。
进了医生的办公室,医生就说道:“大姐,事情是这样的,郑兴国的情况很不好,经过医院的联合诊断,郑兴国的右腿严重粉碎性骨折,已经没有恢复的希望。我们医院建议,最好进行截肢……”
郑婶听到这里,再也听不下去了,大声叫道:“医生,你说什么?”
医生再次说道:“我们医院建议对郑兴国进行截肢手术。”
郑婶失魂落魄的喃喃道:“不行,不行,不能截肢,不能截肢……”郑兴国是家里的靠山,一家人就靠他打工维持生计,要是截肢了,他就是一个废人了,这个家庭就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