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逸庭重重点头,大步走了出去,很快,他和玉无痕的身影便消失在黑暗之中,云不染倚在窗前,痴痴观望,好一阵也不曾回神,心中又是欢喜又是忧愁,正魂不守舍间,忽听云笙低报:“云姐姐,万清他们回来了!”
云不染迅速回神,遂又扮成珍娘的模样,返回寝殿之中。
次日清晨再见万清,见她眼底一片乌青,在皇帝太子面前虽极力掩饰,但那暴脾气却在宫人暴露无疑,很显然,昨晚她没讨到任何便宜,听说还平白无故的亡了几员战将,皇帝对此反应不大,对大萧来的那些流寇,他一直兴趣缺缺,从不曾放在心上,随意安慰了几句,便又乐呵呵的跟自家儿子玩儿去了。
他最近病情大有好转,尤其是待在云笙身边,更觉身心愉悦,朝臣们都云太子阳气旺盛,有辟邪扶正的气场,是皇帝的福星,温扬听得甚是入耳,越发拿云笙当宝,他不知道,他之所以见到云笙时会觉得神清气爽,是因为云笙身上就带着可以解毒的良药。
虽然不那么甘心情愿,绿痕还是配出了红颜乱的解药,交给云不染,不管她有多么不喜欢这个叫云不染的女人,可是,她却得承认,她们是一体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她给她使绊子,也就等同于给自己使绊子,这种蠢事,聪明如绿痕,不会做。
连温鸾喜这样的仇敌,她都能相伴十载,更不用说云不染了。
身带解药的云笙如得神助,本来他讨巧卖乖的本事便是一流,萧逸庭是有名的坏脾气,都能被他哄笑,那时,只不过是作为帝妃义弟的身份,而这时,却是如假包换的父子,若说初时的情意还有几分伪装,相处月余之后,云笙已经完全接纳了温扬。
父子俩情意日渐深厚,云笙自作主张,解了温扬身上的余毒,温扬病体痊愈,自觉身轻如燕,吃嘛嘛香,走起路来,也是虎虎生风,心情大悦,适逢京城***庙会,忧郁皇帝突发聊发少年之狂,换了便服,领着自家儿子赶庙会去了。
街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凡,云笙身入庙会,如鱼得水,将庙会上的好玩有趣之物,逐一为温扬介绍,温扬打小儿便被圈禁宫中,时常担心小命呜呼,哪敢像现在这般纵情玩乐?这些对普通人来说最最寻常的玩意,对他来说,简直新奇得要命,又有云笙在旁助兴,爷们俩玩得超嗨,一直到中午时分,这才寻了京城最有名的居然楼用餐。
因正赶上饭食儿,居然楼内也是坐无虚席,爷儿俩在窗边找了个位子坐下来,把好吃好喝的点了一大桌,边吃边喝着小酒,赏着外头的风景。
这居然楼建得极有气魄,堪称京城第一高,倚在窗前,便能将京中之景尽收眼底,此时正是正午时分,温扬瞧见正南方隐隐泛出金光,便随口问道:“笙儿,你瞧那儿是什么地方?”
云笙看了一眼,缓缓摇头:“这可瞧不出来,不过,一看就知是富贵人家的住处,这金碧辉煌的,闪得人的眼疼!”
他们这边聊着闲话,适逢店小二过来上菜,便插了一嘴:“两位爷是外地的吧?连大金屋都不知道?”
“大金屋?那是什么地方?”温扬好奇的问。
“大金屋是咱们帝都万宇万中堂的府邸,这会儿还正在建造之中呢!”一个食客接过话头,“听说连粉墙都是镶了金箔,那叫一个气派豪奢!”
另一个食客艳羡的点头:“所以说大金屋实在没叫错!那屋子可不是就由金子堆出来的?大金屋的一只瓦片都够我们这些小商小户吃个一年半载的!连马桶都是金玉镶成的,更不用说其他的物事了,样样都是精美华贵,啧啧,我可是亲眼见过的,真正是让人眼花缭乱啊!”
“好家伙!那不是赶上皇家的排场了?”一个外地食客好奇的问。
“万中堂本来就是皇家的人!”最先那个食客说:“他可是皇后娘娘的嫡亲兄弟,皇家有的,还能缺了他的?皇家的就是他的!这天下啊,没准儿以后也姓万了!”
那外地人一听,不由瞠目结舌,讪笑道:“这话也不敢胡说!要被杀头的!这位爷,这可是天子脚下,那些官老爷们也是常来溜达的,当心祸从口出!”
“怕他个鸟?”那食客却一脸的不以为然:“皇上皇后并称二圣,如今帝圣久病,后圣执掌天下,岂不是水到渠成?”
他这话一说出来,众人皆鸦雀无声,再无人应答,店小二唱着诺儿调节气氛,很快,食客们又开始高谈阔论,这回倒不说政事了,说起京城新来的舞女,如何色艺双全,惹人**。
温扬坐在那里,身子一阵阵发僵,刚刚还满口喷香的狮头丸子吃在嘴里,也没了滋味,云笙小心的觑了他一眼,见他面色青紫,忙说:“父亲,时候也不早了,不如,咱们早些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