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浑看到克里图的部队冲到了一半,又对一个部落首领乌呼翰道:“乌呼翰,你的部族勇士应该上了。上一万吧。”
乌呼翰也是东部鲜卑的一个大部落,这次带领了三万军队过来,听到拓跋浑的命令,只等命令自己的军队上一万人,跟着冲锋。
阿夏歌已经冲进了一百步之内,他大吼道:“勇士们,张开弓箭,准备给汉人们一点厉害看看。”
鲜卑族都是马背上的民族,在高速奔跑的马背上照样可以百步穿杨。所以一旦进入他们弓箭射程,他们就非常自信。很快他们就进入了射程,“唰唰唰”箭矢如雨般射向城头。
城头上的守军虽然穿着猛虎军特有的盔甲,但是依然会有人受伤。城头上的猛虎军也对城下的骑兵展开了对射。总的来说,鲜卑族在对射中吃亏更大,因为猛虎军居高临下,自身防护性强。而鲜卑族没有猛虎军的盔甲,就算拥有铁甲也挡不住猛虎军的三棱箭矢的穿透。
然而鲜卑族已经开始竖起了攻城梯。这种攻城梯,前端带有一个铁钩子,一旦勾住城墙,就很难被推倒。这当然是无影的发明,不过这小小的发明,却让鲜卑族的攻城能力得到了巨大提高。
各种滚木雷石、炸药包像下雨一样被扔了下去,城下的鲜卑族士兵被砸得、炸得哭爹喊娘。
然而鲜卑人太多了,很快就有就是个攻城梯搭在了城墙上。鲜卑人开始登城。
阿夏歌手持一杆一丈多长的狼牙棒,一边拨打着从城上扔下来的各种东西,一边登城。几个炸药包都被他拨到下面去爆炸了,并没有伤到他。
他三步两步就登到了城垛口附近,一名猛虎军士兵张开弓箭,向他射箭。然而他大吼一声狼牙棒一棒子敲在他的头上,立刻那名还没来得及射出弓箭的士兵,带着头盔的脑袋就被砸炸了。
倒不是头盔质量不行,而是阿夏歌天生神力,狼牙棒是纯铁的,重达七八十斤。这样的东西砸在头上,带什么帽子也不管用。
阿夏歌顺势一窜,就跳上了城头。接着狼牙棒横着一挥,立刻就扫到了一片猛虎军士卒。阿夏歌跳上了城墙。
拓跋浑一看阿夏歌登城了,大喜道:“克里图,阿夏歌真乃我鲜卑族的第一勇士啊。居然第一个登城了!”
克里图也很高兴,自己一万士卒伤亡了几千,还是值得了,至少登城了,等会城破了,自己的战利品也能多分一些。总算是有所抵偿。这个阿夏歌要好好笼络。让他成为自己的战神,成为鲜卑的战神,也许自己今后也能上位,也说不定。
拓跋浑叫道:“这汉人怎么越打越弱了,我们投石车还没来得及用呢?怎么城就破了?真他妈的没意思!”
拓跋浑每次都是要让非嫡系的部队去打头阵,掩护他的投石车向前推进,知道射程之内。有了投石车,自己也可以把碎石投上城头,压制汉人的防守力量。然而今天投石车还没有运动到位,阿夏歌就登城了,这汉人也太好打了吧。
然而拓跋浑还没来得及继续想下去,就发生了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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