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声音低沉而沙哑,更像在啜泣。
周志天停下火热的吻:“好。”
他送她回了房间,身体已经有了反应,但他一点也不着急,她已经是他的囊中物,哪里也逃不去。
何必还要去勉强一个毫无反抗能力的女人?
她终会臣服,十天,半个月,就算再长也不会超过年底,反正她除了他,已经无所依靠。
周横山显然不喜欢他的做法,周志天要养个女人是没什么的,但他实在不喜欢谢瑾,这女人往日看着还算俏丽,如今失了那份活泼灵动,走路也没有声响,有两次周横山晚上遇到她夜间在别墅里游荡,她不开灯,穿着浅色的睡裙,长发垂到腰际,脸色惨白如纸,如同游荡的幽灵。
有时,她一个人坐在客厅,或站在花园,了无生息,猛然开灯见到那里有个人,连别墅里的保安都被吓过两回。
“真不知道你留着她做什么。”周横山忍不住数落道,要不是和儿子感情不算亲厚,周横山早就把谢瑾赶出门去了。
“她正脆弱,在Y市又无依无靠,这个时候我总不能丢下她。”周志天的脸色淡淡的。
“要是你再年轻几岁,要玩女人我也不管你,但现在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找个合适的女人结婚。现在,同诚集团元气大伤,龙易那个小妖怪毛都没长齐,听说除了在公司瞎搞,啥也不会弄。”周横山为儿子分析局势,苦口婆心劝导:“曾家在Y市有几十年历史,曾良宵漂亮又懂事,我和你养父的意思是希望你能多加把劲,多约约曾良宵。若是能和曾家结亲,大叶和曾氏集团强强结合,以后Y市还不是任由你横着走。”
“所以,你跟那个谢瑾保持点距离,天天同进同出影响不好,传出去看你怎么去追曾良宵。”
周志天兴致缺缺:“曾良宵才刚刚二十二岁,可能还没有结婚的打算。”
“你早点把她追到手,不是早安心……”
周志天已经没耐心和他讨论这些,站起身:“我有事要处理。”
他去了书房,在里面忙了一会,有人敲门,是谢瑾。
周志天赶紧让她进来,谢瑾手上抱着一盆红掌,开着许多佛焰似的花片,猩红亮丽的颜色和她苍白的脸形成鲜明对比,她走路也不带生气,声音闷闷的:“他们,是不是不喜欢我?”
周志天不知道她指的是别墅的职工,还是周横山,安慰道:“我爸爸脾气一向不好,我也和他处不来,你不用理他;如果还有其他人怠慢你,你跟我说一声,我把他们炒掉。”
谢瑾唇边浮出笑意,极浅极淡,却也是种欣慰,她把花放在周志天的书桌上:“从花园里挖的,挑了一棵最漂亮的,送你。”
那红掌长势很好,翠叶欲滴,土壤表面撒了许多装饰用的碳球,她问他:“好看吗?”
周志天点头:“谢谢。”
“我还挖了两棵,也很漂亮。”谢瑾低头抚弄着红掌挺秀的花茎,说得漫不经心,“你办公室的君子兰长得不好,这季节又不开花,不如换掉。”
周志天顺口回道:“君子兰高雅名贵,办公室还是应该摆两株。”
“高雅名贵?”谢瑾的脸色暗了暗,声音像冰霜一样又寒又冷:“是啊,不像我这样的人,出生在小市民的家庭,怪不得曾良宵最喜欢的是君子兰。”
自嘲声中带了浓浓的妒意,周志天忽然很想笑。女人就是这样,有时,连一盆花也在意,他哂笑出声:“你想换就换吧。”
谢瑾勾了勾唇,嘴边难得漾出一抹胜利的笑意。
办公室的盆栽第二天就换了,谢瑾经常会给它们浇一点水,别墅书房里的花也是,谢瑾从不假人之手,每日提个小壶从后山的小溪里舀水浇花,阳光不烈的时候,她会把花抱出去晒晒太阳。
某天,有个保镖看她抱着偌大的花盆,赶紧过来帮忙,谢瑾冷冷淡淡地瞟他一眼,面无表情地走开。
僵直的背影,如同一抹无声的游魂。
徒留保镖在旁边发愣,他的同伴低声道:“以后别理她,她这里不正常。”他指了指脑子的地方,“听说她爸爸死了,她前男友,就是同诚集团的龙诚也被火烧死了,她就变成了这个样子。但周总喜欢她,她想干什么你别拦着,有天晚上她一个人在别墅游荡,阿华怕她出事,在后面跟着,结果也不知她跟周总说了什么,阿华过两天就被炒了。”
“她当你不存在,你也当她不存在就行了。还有,她种的花你千万别碰,不然被炒了别怪哥没提醒你。”
那几盆经谢瑾亲手浇灌的红掌长势喜人,艳红的花蕾悄无声息从花腋处抽出,在花片金嵌玉的风姿中,八月的时光渐渐流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