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一个脑子有病的病人,明暮雪自认为凌厉的目光慢慢的慢了回来。
咸晓却是把她的心里反应都收入了眼底,好笑的看着她,头一次觉得女人的脸上原来可以有这么多的表情。
最关健的是,她脸上的那小别扭的样子,还真是生动的想让人在她的脸上咬一口。
咸晓开了了口,“在婚礼上咱们见过。”
看看,这又是个玩计谋的。
直接先扯上了关系,也不说为什么拦你。
先把你的嘴睹上了。
最主要的是提了‘婚礼’两个字。
明暮雪这辈子参加的婚礼也就明母一个人的,而且她那个也不叫‘参加’。
偏眼前这人说婚礼上见过,那就是见过她怎么闹场的了。
这话一说出来,就让明暮雪有种被揪住小辫子的感觉。
这憨货偏又是个死要面子的,即使明知道对方揪住了她的小辫子,那此时也逼着自己硬气的不服软。
在敌人面前,还没有等出手就服软,那注意就是惨败。
是的,眼前的咸晓已经被憨货归类到敌人一类里去了。
“你不问问我是谁?”敌人笑了,眉尾还往上挑动。
配上他脸上的笑,能让人看呆了。
明暮雪虽然活的不小资,可是挡不住她观赏男人的小资,就是许文军能入她的眼,她也承认色字摆在前头,许文军长的不赖。
常言说的好,色字头一把刀。
眼前就是一把无形刀。
“两边的人我都不认识。”下巴一挺,脖子一横,这憨货打算来个‘一绝后路’。
两边都不认识,看你还能以哪边的关系开口。
看看她这副义正言词的样子,眼睛瞪得圆圆的,小嘴巴也嘟着。
咸晓的眼睛又亮了几分,就有一个想法:好玩。
“可我认识你。”咸晓不慌不忙的又道。
要说你看看人家多懂礼貌,还是一脸的客气。
可这副态度却要把憨货给逼疯了,“那已经打过招呼了,我可以走了吗?”
第一眼看到这妖孽的时候脑子里蹦出来的想法又回来了,果然不是好人。
李太子爷的狗头军师,身边的奸臣,咸晓能是什么好人?
往大了说,咸晓在女人堆里玩的时候,明暮雪还埋头梳着学生头在扣初中的数学题呢。
憨货已经被逼急了,欲狗急跳墙。
可谁倒霉催的,谁让她就遇到比他脸皮还要厚的咸晓了呢,大院里还有京城里那个圈子都怎么说。
见了面也得尊称一声‘咸晓爷’。
晓爷=小爷。
就从这称呼上就能看出来咱们这晓爷那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被叫做小爷的。
带着一群手下的兵砸了场子的翻天覆地的事也不是没有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