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这事说来也巧。秦大兄家里的那个败家孙儿,不知从哪里听闻百花街要举办花魁大赛,突然心血来潮,居然花了几万两银子买了个戏班,也要在他以前买下来的妙春楼里面举办一场花魁大赛。而且还亲自传授那些乐女一些稀奇古怪的曲子。
赵弟那天恰巧去听了,还被其中一个曲子勾起了昔日的心事,引发心魔发狂。那败家子派人去制止,反而被失去意识的赵弟袭击。但最后却机缘巧合,赵弟将那败家子打成重伤,却被那败家子用弹弓射中了眉心罩门,泄了那股真气,恢复了意识。
这事儿我们听来也觉得不可思议,我还亲自跑去了平国王府求证。赵弟言之确确的说真有其事,还极力赞扬那败家子举办的花魁大赛是如何的厉害。而且他还准备帮那败家子继续把那场花魁大赛举办下去,邀请我三天后也去参加,算是给他庆祝。”
女孩闻言,平静的小脸上露出一丝惊讶的神情,但旋即轻轻一笑:“那爷爷您应该要准备一份厚礼送去了。”
“呵呵,这是一定的。赵弟恢复修为,无论怎么说,都是一件大喜事。”老头点了点头,“不过我倒是很想看看,那败家子到底捣搞出了什么曲子,居然能勾起赵弟的心事。”
“呵呵,瑶儿也很好奇呢,爷爷你去的时候,也带瑶儿一块儿去吧。”女孩笑着道。
“当然了,你想去随时都可以”老头点头。
“哦,那败……那人会不会去?”女孩想了想,突然补充一句,“他被平国王打伤,伤势不要紧吧?”
“也算他命大,大夫说没有伤到要害。但没有三两个月,估计下不了床,所以去是去不成了。”
闻言,女孩眼神中竟闪过一抹庆幸之色,但很快又不着痕迹的隐藏起来,手掌不自觉的紧紧捏住了手中的书。
…………
秦烽此时的心情十分不好,全身包裹像个木乃伊。麦神医配件药很有效,身上的伤口已经不痛了,但却很痒,就好像有无数只蚂蚁在伤口上爬。
秦烽知道这是伤口长出新肉长时都会有这样的感觉,但全身痒得厉害,偏偏又挠不到,这感觉让人难受。
绿萼带着余鸿江过一趟,跟秦烽汇报平国王赵钧打算在洛水河东岸举办这次庆宴。青云楼刚举办完花魁大赛,赵钧准备把舞台买下来重新改造一番,然后邀请妙春楼里的姑娘上台表演,而时间则选在三日之后。
他还向全京城的勋贵都发了邀请函,听闻那天,连皇帝也会来。
对于余鸿江的汇报,秦烽并没有感到惊讶。以赵钧的地位和影响力,整个京城谁敢不卖他面子?
而他选在洛水河东岸而不是在自己的王府内举办这次大赛,估计是想让比赛办得更加热闹些,让普通民众也能前来观看,与民同乐。
无论怎么说,秦烽可以预见这次比赛的盛况。经过一闹,妙春楼绝对是要出名的,甚至会比青云楼还要出名,可惜自己无法去亲自见证了。
把这事件全权交由余鸿江去处理,绿萼来辅助。秦烽也干脆做起了甩手掌柜,安心养伤。
事实上,他的身体,想帮也帮不上忙。
时间转眼过去三日,今天就是赵钧选择庆祝的日子。早早的,画儿就跑来说府里大多数人都应邀去看比赛了,整个国公府冷清了许多。丫环仆役也带去不少。秦烽对此只能无奈苦笑,让她去翠竹院把虎子叫来,陪自己说说话解解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