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克萨斯是瓦罗兰大陆上当之无愧的霸主,它的国都说是龙潭虎穴一点都不为过,可就是这样,信爷顶着整个诺克萨斯的追杀,依然将嘉文二世护送回了德玛西亚,这份实力如何能让人小窥?
“就是退一万步讲,要不是因为信爷有这个实力价值,嘉文二世会冒天下之大不韪,舍身犯险、不惜代价将他救出来吗?”
“嘉文二世之所以愿意这么做,无疑是因为他觉得信爷有这个价值,值得他赌上一切去搏一搏!”
这么一推敲,不难发现信爷的实力绝对不止是二流高手,只怕他真正的实力,在那些一流强者中都是拔尖,不然嘉文二世也不会不惜血本将他挖回德玛西亚。
“信爷肯定是有什么独特的法门,保证自己在角斗场中心智不失、神明自守,该杀伐的时候果断,该淡定的时候自然。”
林恩很笃定这一点,算上在路上的日子,他成为一名角斗士也算有些时间了,他知道这是个充满凶险和罪恶的职业,要是没有个好的调节心理、疏解情绪的法子,早晚有一天他会被折磨得发疯。
“可是就算知道了这一点,我又该怎么做,才能保守住内心的清净安宁呢?”
林恩感到有些头痛,他已经感觉到自己的心境越来越乱,脾气越来越坏,越来越容易暴躁愤怒——这也正是角斗场想要的,他们会用各种方法刺激角斗士,让他们变得就像易怒的公牛一样,一点就炸,这样子打出来的比赛才够血腥刺激,夺人眼球。
林恩自然不想自己沦为这样的存在,他既想在角斗场中磨练自己,打出风格打出气势,最好成为‘维斯赛罗’那样的存在,这样说不定嘉文四世就会走他爷爷的老路,特地跑来救自己,成就一段佳话,但他也不想迷失自己,沦为一个毫无理智情感可言的侩子手。
“要是自己上辈子学过佛法就好了,白天杀人,晚上念佛,想想都觉得很有范……”
可惜林恩并不是佛教徒,唯一记得的佛经,也就是几句‘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这类的箴言,用来装逼还好,用来修心养性绝对不行。
“要不像迅哥儿一样,在一个显眼的地方刻一个字,时时警醒自己?”
林恩突发奇想,他想到了一个笨办法,迅哥儿曾经在课桌上刻了个‘早’字,用以时时提醒自己,古人也有悬梁刺股的说法,用来警醒督促自己,那自己何不也效仿一下?
“至于刻在哪……墙上地上都不行,鬼知道什么时候会换地方……”
“这么说来,只能是刻在自己的身上了。”
林恩有了主意,他决定刻在手心,这样一握拳一用力便会感到疼痛,便会想起这个字来,达到警醒的作用。
“但愿到时打架的时候,不会因此而分心走神,被人抽冷子给砍了。”
林恩又有些小忧虑,但终究还是觉得,比起死亡来说,成为一个灭绝人性疯子更加可怕。
“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刻一个什么字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