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盖的好,就这样盖下去。你就是未来的盖帽之王!…”
大姚挠着后脑勺,腼腆的笑了。
乌西里斯揉了揉酸痛的手指,上前给了有些傻头傻脑的大姚一个拥抱。挑篮使用太多了,手指有点酸痛了。
比赛继续进行。
12分钟过去了,乌西里斯17投10中;大姚17投8中,还送给了乌西一个大火锅。
数据对比之后,大姚居然后来居上,已经有了超越大郅和蒙克—******的无限潜力,未来不可限量。
至于乌西,绰号腓特烈大帝,已经表明了一切,就不用多说了。
这三场比赛的氛围都十分友好,没有犯规,算是中规中矩,领导和球迷们都很满意。
当然,若是正式比赛,绝对不会让你一次次轻松投篮,这个就不多讨论了。
1个小时之后,腓特烈一家人、希尔顿姐妹等人,来到了奥体中心附近的俏江南,参加了一场宴会。
饭后,希尔顿姐妹亲自带着投资公司的运营团队同国家男篮谈了两个小时,达成了初步协议。
这个协议比较复杂,牵扯到3方。
甲方包括:球员所在俱乐部、国家男篮。
乙方是:希尔顿姐妹投资公司。
丙方:球员本人。
初步协议的大致内容如下所示。
1,自球员某某进入NBA任意一只球队之后,协议开始履行;当球员正式从NBA退役之后,协议作废;(换一种说法,协议履行时间段,就是球员的NBA职业生涯。)
2,自球员进入NBA开始,乙方自动成为丙方在国际上的唯一经纪人(除了本国之外),负责为丙方争取大合同、核心地位、商业代言、并时刻保证球员的良好形象,以及危机公关处理等等;而丙方以商业总收入15%作为佣金。
3,乙方不干涉丙方在NBA的自由选择、个人隐私、以及NBA职业赛事期间之外的时间等等。
4,丙方在本国之内的商业收益,由甲方分配,乙方不得干涉;丙方在本土之外的商业收益,由乙方丙方分配,甲方不得干涉,也不的征求任何费用。
5,乙方支付每年向甲方捐献15万美金,作为丙方的教育培养费。
6,丙方在职业生涯期间的纳税,由个人负责。
这个合同对三方都有利,可以说谁皆大欢喜。
甲方:获得了球员在本土商业收益,和NBA职业赛之外的赛事收益,以及每年15万美金的费用。
乙方:获得了球员在国际上的商业活动和球员合同等方面的15%的收益,付出了每年15美金的费用。
丙方:获得了随时进入NBA的机会,以及丙方承诺的良好形象的商业运作保证。
反之,若是无乙方参与,作为球员的丙方即使参加了选秀,手握大权的甲方绝对不会轻易放丙方进入NBA。
大郅,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