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节杀意之轮
题外话:做一个简单的说明,书中的人物其实大纲里面都有,只不过土龙特别懒得起名字,从之前的龙套都没名字这一点大家可能已经感觉到了。
后来本书两次申请三江不过,估计是要扑街,土龙就写的随便一点——像盖伦就是将原人设做了额外的修改——横竖看起来有趣,就不要计较那么多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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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不投机半句多,霍迪的神色慢慢的冷了下来:“爱德华,无论你说的多么大义凛然,无论你嘴上的信念是不是你的真心话——如果你真的想要拯救这个国家,为何你的人却在杀戮平民,还掳走这么多女人?”
这句话真正触动了血犬的痛处,他皱了皱眉,右眼上的伤疤看起来更加可怕了。
血犬盗贼团的确是以他的名字命名,也是以他为首领。但是盗贼团的成员却不全是血犬的手下。血犬盗贼团共有三大头目,每个头目手下都有自己所属的手下。
本来血犬盗贼团盘踞在艾克瀚的丘陵时,血犬还能对手下有所节制,只去劫掠那些商队和为富不仁的贵族。不过这一次他们为了传言中的秩序之石整团迁徙来到了布兰陵,血犬盗贼团的成员长期不见肉味,已经有了不稳的迹象。
这件事实际上很好理解,就是在杰克原来那个世界的历史上,每次革命的发起者的阵营里面,也不全都是信念坚定的理想主义者——任何起义军中都有投机者的存在。而且起义要想获得胜利,发起者往往还不得不借助这些投机者的力量。
更何况虽然血犬爱德华·纽盖特本身有着这样伟大的抱负,但以他目前的实力他还根本不能明目张胆的去实行,甚至连和盗贼团的其他头目讲出来都不大安全。他原本的计划,是等盗贼团进一步壮大后,离开艾克瀚,前往王国南境加入革命家龙的起义军。
后来,发生了秩序之石事件,于是他临时修改了计划,准备去恩普客碰碰运气。如果真的能找到秩序之石,那么有了自己的大本营,起义说不定真的能够成功——开国国王范特西·杰威尔不就是这么做的吗?
正因为如此,血犬盗贼团才一路潜行来到了布兰陵,所有撞见他们行踪的人都被一个不留的干掉了——在血犬心里,那是为了大事不得不做出的小小牺牲。
偏偏在进入恩普客前的最后一站,盗贼团进入森林前偶然间遇到了杰克所在的小山村。还因为盗贼团的先锋不够谨慎,让那个小山村成功的燃起了传讯烽火。
整个潘西大陆无时无刻不处于战争之中,因此每个小村都设有这样类似的传讯装置。
原本血犬准备将村庄屠戮一空后就走人,可是这时候盗贼团的另外两个头目找到了他,他们在山村内发现了不少姿色不错的女人。血犬的内心十分厌恶盗贼们的这种习惯,可是当他看到随他从军中判出的嫡系手下们眼中也有了跃跃欲试的神情后,他还是妥协了。
这些嫡系是真正知道血犬内心抱负的人,也是铁铮铮的汉子。可他们毕竟是男人,这么长时间没有接触女人,他们也会有需要。
这就是有超越普通人的力量却又缺乏约束的军队的特性——说到底人类不过是上古邪神恶毒诅咒的产物,本质上有着原罪的束缚和难以摆脱的劣根性。
见到血犬难看的神色,霍迪对他的印象稍微好了一点。但是可惜,今晚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放任这个男人离开——他的天赋实在太强,如果就这么让他离去,假以时日必定成为王国的心腹大患。
英雄虽然相惜,但是他们在最根本上的信念不同,这注定了他们不可能成为朋友,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霍迪慢慢地举起了长剑,那种杰克曾经见识过的,尸山血海一样的气息再次出现。
“修罗色斗气,没想到一个嘴上讲着仁义道德的圣骑士,斗气的属性竟然会是这样。”血犬提枪指向霍迪,慢慢道。
“修罗亦有慈悲心。适逢乱世,三千年一遇的魔潮即将降临,为此,拥有修罗色斗气并不让我感到遗憾。”霍迪回答。
如今的时间是金莲怒放979年夏末,即是人类历2869年。三千年前的魔潮中人类几度濒临灭绝,后来在废墟上建立起新的人类城邦的人们就将上一次魔潮发生的时间当做了新的纪元元年。因此就意味着,再过三十年,魔潮将再一次降临。
这也是霍迪立志要走上层改革路线的其中一个原因。如果在魔潮将要降临的这个时刻,王国再发生什么根本上的变动,那么整个埃拉西亚的人类能不能在下一次魔潮中存活下来都将成为一个巨大的疑问。
一圈圈杀意之轮以霍迪为圆心荡漾出来,这是他的斗气领域。